政府推出「BUD專項基金」—申請易,縮短申請處理時間為30個工作天。「BUD專項基金」—申請易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萬元。
BUD Fund 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已調整為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的獲批項目上限也已調整為七十個。
由2022年2月14日起,BUD專項基金(BUD Fund)「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適用地域範圍包括東盟十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門、新西蘭、日本、韓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 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 意大利、墨西哥、荷蘭、瑞典和英國共36個經濟體。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市場,政府已向「BUD專項基金」再度注資15億元,並將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包括:
第一階段(2021年7月) | 涵蓋日本及韓國 |
第二階段(2022年第1季) | 涵蓋英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丹麥、芬蘭、墨西哥、荷蘭、瑞典、比利時、奧地利、盧森堡 |
第二階段(2022年第2季) | 涵蓋科威特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由2020年4月9日起,「BUD專項基金」將會取消每家企業用以推行於內地的項目(「內地計劃」),或於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的項目(「自貿協定計劃」)的個別上限 – 各自的累計資助上限200萬元,讓企業更有效靈活運用合共400萬元的資助,推行內地或其他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的項目。此外,企業如參與由政府有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所舉辦的虛擬展覽,將可受惠於「BUD專項基金」下的資助。
新一輪「BUD專項基金」優化措施將於2020年1月20日實施。以下為優化措施概述: